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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12
2022

聚木成林 蓄力前行—新《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

来源:校办 作者:佚名 点击:
  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26年来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从五章四十八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增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和受教育者”和“法律责任”三章,内容更加充实。新职教法在招生考试制度、高等教育体制、产教融合、职业教育保障制度等方面都实现了重大突破。新《职业教育法》颁布以来,全校干部师生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并引起热烈反响。
  教师素质必须能适应职业教育的需要。要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师资水平是关键。现代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职业教育是与社会紧密联系着的一类教育,社会需要什么行业的人才,对人才的要求有哪些变化,需要教师及时把握;各行各业知识与技术在不断更新,不仅需要教师掌握自己专业的新知识、前沿技术,而且还必须具有非常强的利用网络获取信息的能力。所以要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信条,要善于学习,不断接受各行业的新情况,及时掌握新技术,勤奋地、持续不断地从各种渠道汲取和补充自己的一桶水,确保传授给学生的是足够的有营养的水。

—党办朱雪莹
  新《职业教育法》提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用“协调发展”代替“普职分流”,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充分反映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时代形态。从“分流”到“分类”,再到“协调”,体现了对教育发展规律的尊重,也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尊重,更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一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允许从实际出发,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职业教育能力,合理确定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和中职的招生规模和招生比例;二是“统筹推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强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三是“协调发展”,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融通、共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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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何璐
  我们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练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学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育人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点亮学生的心灵,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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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张丽健
  通过本次学习了解,新《职业教育法》增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法律责任”三章,内容更加充实,在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完善产教融合制度支撑、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作出进一步修改。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为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打通“断头路”、构建“立交桥”,新《职业教育法》明确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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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陈琦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跨界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是其核心特征。《职教法》立法之初,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尚处于形成之初,很多可能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难以预测,校企合作权责规定较为模糊,对校企合作办学机制落实的指导性不强。本次《职教法》大幅修订及增加了产教融合、校校企合作相关内容,从办学条件、管理体制、治理结构、办学模式、职业标准制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培训、质量评价等方面做了一系列规定,并新增了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与奖励、教育费附加抵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及其他权责条款。总体来看,这些规定要求与鼓励企业发挥办学主体作用,要求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建立密切与稳定合作关系,将有助于“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文化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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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王莹
  教师要有自己的独到之处。职业教育逐渐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重视,职业教育和教师被赋予了更高、更多的要求。这要求我们必须要改变传统的教育模式,不拘泥于形式,大胆创新,在教学工作中要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不断开创新意,让学生在愉快轻松的环境中为将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初步基础。教师不仅要教书育人,更要为人师表。教师是学生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深刻地影响着学生的健康发展。除此之外,在空余时间,应该多做一些对学生的了解,在具体活动上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多一些活动参与,这样在学生面前保持一定的威信,也逐步融入学生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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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就培黄江涛
  此次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适应时代发展潮流,全面总结了职业教育的历史经验和实践成果,规定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职业学校学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拓宽了职业教育的本科层次专业设置,从法律层面禁止设置歧视政策,为“专升本”拓宽了平台,畅通了职业学校学生的发展通道,开辟了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职业教育“快车道”,必将大幅提升学生上中高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让职业教育在全社会真正“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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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程莹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要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新《职业教育法》体现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是关系到大多数人就业生存的一种技能教育,也是提高全社会劳动水平的基础教育,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素质教育。教师的素质必须能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教师要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信条,要善于学习,及时掌握新技术,勤奋地、持续不断地从各种渠道汲取知识。职业教育是与社会紧密联系着的一类教育,社会需要什么行业的人才,对人才的要求有哪些变化,需要教师及时把握。
总务处
—总务处王霖
  新《职业教育法》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在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方面作了规定。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技能型社会”的规定,明确职业教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并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新《职业教育法》为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职业教育“香起来”“热起来”。
学习国安法
—工会曹衍华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通过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赛道上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我坚信,新《职业教育法》式实施后,将会实质性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全方面振兴。

—电子信息与艺术部查瑶
  新《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出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对整个职业教育战线来讲,都是一件大事、喜事、成事。可以说,职业教育的又一个春天已然来临。新《职业教育法》扫除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系列障碍。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破除了阻碍或者不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的规定,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尽其才、待遇公平、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都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新《职业教育法》为弘扬工匠精神、培育大国工匠提供了保障。将“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作为导向写入新法,这对大国工匠的培育起到重大的推进作用。东风已至,在职业教育有大好春天里,我们职教人唯有担负使命,乘势而上,全力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职业教育法》颁行之时,正是我校“双优(优质学校、优质专业)”创建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时不我待的急迫感和担当奉献的精神,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为“双优”创建作出贡献,为职业教育发展作出贡献。

—医药卫生专业部李军平
  新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教与普教同等重要地位,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加快建立“职教高考”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让职业学校的学生也可以上本科。除了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新职教法还为两个方面的探索预留了空间:一是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二是在专科层次的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通过对新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地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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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部陈伟
  通过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我部全体教师进一步提高了对职业教育法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是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
交建部集中学习《国安法》、新《职业教育法》
—交通与建筑工程部李小波
  通过近段时间对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我体会要深入学习领会,努力担当作为,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夯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人力资源支撑作出职教人应有的贡献。新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是20多年来所做的最大的一次修订。它从法律的层面明确了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个“类型”的概念明确以后,职业教育的教学组织、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学生的日常学习、实训过程管理等,都有了明确的指向。我为此深受鼓舞,因为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以后,就可以逐步跨越到职业教育的本科甚至更高层次,这等于是打开了职业教育发展的天花板。另一方面是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利好。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要提中职校学生的待遇,随着现代职教体系的构建,职校生的发展通道打通,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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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服务部成晓丽
  “不同类型、同等重要”是本次修法对职业教育类型地位的重要肯定,在法律层面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和发展预期,为职业教育下一步更好发展奠定了良好法律基础。
—纪委监察室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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